延平区健全社区工作者选拔、聘用机制
  来源:福建省人事厅    2008-06-26 字体大小:[ ]

 

近日,延平区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40名社区工作者,通过笔试,报名应聘的165人按12的比例有80名考生进入面试,年龄最大的39岁,最小的22岁。

为建设一支专业化、规范化、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,南平市延平区自2006年起就启动了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考试工作,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干部选拔、聘用机制。一是“凡进必考”。由区纪委、民政局、人事局、劳动与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社区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,采取公开招聘、民主选举、竞争上岗等办法,从大中专毕业生和失业人员中选聘社区工作者。二是考聘分离。在社区居委会需补缺时,从获得社区工作者资格者中择优聘用,聘用后先试用一年,经考核称职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三是保证待遇。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享有社保、医保福利,同时在单位财力许可的情况下,允许社区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再上浮50%

据了解,延平区2006年以来考取社区工作者资格的30人已全部进入社区工作岗位。(南平市人事局)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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