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人事厅七条举措为品牌带动提供人才保障
  来源:福建省人事厅    2008-06-25 字体大小:[ ]

 

一是积极鼓励支持品牌企业和单位以各种方式吸引省外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,鼓励支持海内外品牌经营、品牌服务等方面专业人才以技术转让、技术入股、创办企业和项目合作、聘用兼职、担任顾问等形式来闽创业或为闽服务。二是举办“海外留学博士海峡西岸行”活动,组织海外留学博士参观考察我省若干品牌企业和单位,促进提升品牌企业和单位的形象。三是举办福建(厦门)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对接洽谈会,积极为品牌企业和单位吸引海外留学人才与项目搭建平台。四是深化两岸四地人才交流合作,在闽港人才合作资助项目上向品牌企业和单位倾斜。五是利用中国留学人员(广州)科技交流会、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人才交流会等平台,有针对性为品牌企业和单位引进人才做好服务工作。六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品牌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,并优先推荐申报。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支持设立“福建省品牌建设贡献奖”,建立并施行品牌带动人才业绩考核制度,着力推进品牌带动人才队伍建设。(厅办公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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